管理层的腐败问题——大学之痛
栏目分类:励志文章 发布日期:2017-07-03 浏览次数:次
2009年10月,武汉大学常务副校长陈昭方和常务副书记龙小乐被湖北省检察院批捕。导致这两位正厅级“校官”落马的原因,是他们涉嫌在该校学生宿舍的建设中受贿。武大腐败案被曝光的4天后,又爆出武汉科技学院院长及副院长因涉嫌基建腐败被“双规”的新闻。
其实,这只是新近披露的高校基建腐败的部分案例,正在审查之中的涉及高校腐败案例并不在少数,从纪委和检察部门获得的数据显示,与社会其他行业相比高校腐败的高发率令人震惊,这也使得高校腐败这一社会问题再次引起各界的关注。
为什么高校这个本该属于一方净土的圣地,几年之内腐败案例开始呈井喷式增长,这个增长的背后透露出来哪些值得警醒的问题,是利益的诱惑还是制度的缺失,怎么去防范,这些追问的落脚点聚集在一个问题:大学之痛,痛在哪里?
大规模扩建,高校变身腐败重灾区
与招生人数同步增长的,是高校硬件设施的大幅度跟进。“从1998年到2005年4月,平均每年新建校舍300万平方米,大多数学校每年完成的基建工作量都在20万至30万平方米之间。新建、改建的学生宿舍和学生食堂的面积超过了过去50年的总和。”教育部原副部长张保庆在一次研讨会上称,在短期内出现如此巨大的基建项目,无疑为高校基建部门提供了腐败的“温床”。
膨胀的权力与监管的无力
在这个领域里,并不是没有监管,但是监管往往并不能达到应有的效果。
熟悉高校招投标程序的业内人士说,虽然我国有招投标法,其中也有“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等规定,但这只是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作了原则上的规定,具体到各高校,许多高校没有制定具体的监督实施细则,只是在某些相关规定上点到即止,由此使得纪检监察部门在招投标过程中何时介入、介入到何种程度无法可依。实践中通常是在评标阶段监督人员才真正开始介入监督的,而且监督也仅仅停留在评标阶段上。招标活动的信息来源滞后,信息反馈不及时以及只对招标的中间环节进行监督,使得招投标人员完全可以避开监督人员的监督,在事前或事后进行违法违规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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