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组织实施高级职业教育入学测验改造试点
栏目分类:励志文章 发布日期:2023-09-21 浏览次数:次
日前,为了做好2014年我省高级职业教育入学测验(简称高职招考)工作,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测验院分离印发《关于组织实施高级职业教育入学测验的通知》(闽教考〔2013〕13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高级职业教育入学测验报名工作的通知》(闽考院普〔2013〕20号),对我省高职招考改造试点进行全面部署。高职招考作为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测验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具有以下六方面特色:
一、率先摸索本专科分类测验。我省高职招考是贯彻国度中长期教育规划纲领和教育部、省委省政府有关推动高级职业教育改造发展文件精力,积极摸索本专科分类测验以及高职对口招生测验的一项主要举动,在全国率先实施本专科分类测验试点。高职招考作为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测验的主要组成部分,实施后,原高职单考、高职单独招生改造试点、中职推免等招考项目结束实施。
二、扩展高职院校招生自主权。我省高职招考为高职院校提供了充足的招生自主权。高职(专科)录取时,高职院校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和省教育测验院提供的考生测验成就,依据已颁布的招生章程,自主择优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高职院校可依据专业要求,自主组织专业技巧测试、面试等,更好地体现高职教育“知识+技巧”的招生改造要求。
三、扩展报考对象的规模。高职招考的报考对象是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应届、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以及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须持我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同时,外省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也可以报考我省高职招考,不设置其他条件。
四、招生筹划包含高职(专科)和本科两类。2014年高职招考招生筹划纳入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筹划总范围,全省所有高职院校原则上支配不少于各校上年度高职(专科)招生范围30%的招生筹划用于高职招考,并依据实际报考情形进行调整。有关本科院校支配适量本科招生筹划在高职招考中使用。
五、测验科目设置能更好满足技巧型人才提拔要求。高职招考测验科目设置不同于普通高考,能更好地满足高级职业教育提拔人才的须要。面向高中生的测验和录取均不分文理科类,测验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和信息技术。面向中职生的测验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本课,其中专业基本课分为教育类、财经类、旅游类、美术类、音乐类、制作类、电子信息类、土建类、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计算机类和交通运输类等12个类别。
六、为全面实施本专科分类测验奠定基本。我省高职招考改造试点工作取得胜利经验后,将进一步扩展试点规模,逐步进步高职招考招生筹划在我省高职(专科)招生总筹划中的比例,最终形成普通高考承担普通本科院校招生、高职招考承担高职专科及相干利用型本科专业招生义务的新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