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浙江省2013年高级职业教育单独测验单独
栏目分类:励志文章 发布日期:2023-09-28 浏览次数:次
各市、县(市、区)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局,有关高校:
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精力,现就做好2013年高级职业教育单独测验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考单招)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报名工作按《浙江省教育测验院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测验报名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3〕6号,以下简称《报名工作通知》)执行。
二、测验
(一)测验科目共4门:语文、数学(医学护理类、药学类考化学)、外语(英语或日语,由考生任选)、专业理论,艺术类与“其它类”(除退役士兵高职招生外)以全省统一专业测验或技巧程度证书测验替代专业理论。“其它类”中的“退役士兵高职招生”测验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或日语,由考生任选)3门。
(二)语文满分为150分,数学(化学)、外语(英语或日语)满分为120分,专业理论(全省统一专业测验、技巧程度证书测验)满分为300分。
(三)测验于6月7日开端举办,具体如下:
6月7日 6月8日
上午(09:00—11:30) 语文 专业理论
下午(15:00—17:00) 数学(化学) 外语(英语或日语)
(四)艺术类和“其它类”(除退役士兵高职招生、汽车专业外)的考生须加入所报考专业的全省统一专业测验。全省统一专业测验由省教育测验院委托有关院校组织实施。具体测验措施与时光见有关院校的专业测验简章。
“其它类”中的汽车专业考生须加入汽车专业技巧程度证书测验,具体按《浙江省教育测验院关于举办汽车专业技巧程度证书测验的通知》(浙教试院[2012]4号)及相干规定执行。
(五)除全省统一专业测验和技巧程度证书测验外的其它科目由省教育测验院依照教育部有关命题工作规定和浙江省2013年高级职业教育招生测验大纲领求命题。
三、招生筹划
(一)1个专业可按专业性质在2个类别支配招生筹划。
(二)未完成筹划经同意可转为普通高考筹划。
四、志愿填报
(一)设一个录取批次,履行平行志愿。
平行志愿与征求志愿均设A、B、C、D、E五个院校志愿(征求志愿另增设院校屈服志愿),每个院校设三个专业志愿及专业屈服志愿。
(二)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按各类别筹划数的恰当比例划定并颁布录取最低掌握分数线,生源数少于筹划数的类别(专业)参考普通高考的平均录取率划定分数线。上线考生可填报志愿。填报时光另行颁布。
(三)视平行志愿录取情形决议是否征求志愿。
(四)跨类别填报的志愿无效。
(五)填报志愿具体要求按普通高校网上填报志愿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录取
(一)录取工作7月上旬开端,具体措施和日程支配按当年录取工作通知执行。
(二)投档措施执行当年普通高校招生投档有关规定。考生总分雷同时,则按文化总分高下,文化总分仍雷同时再按单科次序及分数高下依次投档。单科排列次序为专业理论、语文、数学(化学)、外语。
(三)投档比例
平行志愿与征求志愿均按招生筹划的1:1比例投档。同一学校总分、文化总分和单科成就均雷同的考生全体投档。
六、考生体检
考生体检与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同时进行。具体工作按当年招生体检工作规定执行。
七、技巧成就
(一)在《报名工作通知》附件6颁布的职业技巧证书项目中,取得中级及以上职业技巧证书,且证书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的考生,技巧成就为10分,计入测验总成就。
(二)考生须在报名确认时向确认地招生测验机构交验职业技巧证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一份。各地招生测验机构须认真核对,无误后将复印件存入考生档案,并于当年6月7日前将有关信息按规定报省教育测验院。
(三)考生职业技巧证书类别与报考类别不一致的,不能计入技巧成就。
八、政策加分
除普通高校政策加分有关项目外,高职(单考单招)招生还设技巧竞赛政策加分项目,具体项目详见《报名工作通知》。同时符合多项政策加分项目标,只按最高加分项加分,不累计加分。所有项目资历审核、公示等事宜均与普通高校招生规定雷同。
其它类中的“退役士兵高职招生”政策加分按省军区政治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结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年高职院校招收退役士兵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教计〔2011〕194号)有关规定执行。
九、技巧优秀中职毕业生履行免试升学
依据《浙江省推动中高职一体化人才造就模式改造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有关规定,凡获得教育部等国度部委举行的全国职业院校技巧大赛、全国数控技巧大赛一、二、三等奖的本省籍应届中职毕业生,可免试保送就读我省高职院校相干或相近专业。具体措施参照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措施执行。
十、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高职单考单招
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任务教育后在我省加入升学测验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60号)规定,符合条件的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我省加入高职单考单招。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报考除有户籍要求的院校(专业)以外的其他所有院校(专业),具体以浙江省教育测验院颁布的招生筹划为准。
十一、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毕业生报考高职单考单招
依据教育部民族司《关于做好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毕业生升入高职院校有关工作的通知》(教民司函〔2012〕107号)有关要求,从2013年起,我省在高职单考单招中设“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类,并在此类下,再分各专业类,面向我省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就读的优秀毕业生招生。依据省教育厅筹划支配情形,2013年设2个专业类,即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园艺类(专业测验区分代码为“7”)和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汽车类(专业测验区分代码为“8”)。其中,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园艺类全省统一专业测验由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汽车类由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十二、严禁弄虚作假。对违背招生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依据《国度教育测验违规处置措施》(教育部第33号召)和相干规定严正查处,确保招生公正公平。
浙江省教育测验院
201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