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7所高职院校在川单独招生
栏目分类:励志文章 发布日期:2023-09-29 浏览次数:次
各市州招考委、教育局,有关高级职业院校:
为深刻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测验招生制度改造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示代职业教育的决议》(国发〔2014〕19号)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动高级职业教育测验招生制度改造的指点意见》(教学〔2013〕3号)精力,加快推动高职院校分类测验,进一步完美高级职业教育多样化提拔录取机制,增进我省高级职业教育健康连续发展。我省决议进一步扩展高级职业院校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规模和范围。为做好我省2016年高职单招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高职单招工作是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测验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关注的热门,各院校要切实增强引导,精心组织,周到支配,严厉规范、科学严谨、公开透明地实施好高职单招工作。高职单招是积极推动高职院校分类测验改造的主要内容,各院校要积极进行改造摸索,进一步推动“文化素质+职业技巧”评价方法,逐年增长考生加入“职业技巧”测验的专业类别。测验评价工作必需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由招生院校负责,树立健全自我束缚、社会监视的机制。
各院校应认真制定本校2016年度单独招生章程,在招生章程中明白本校报考条件、文化测试科目、技巧考察或面试措施、录取规矩、专业筹划调整原则、咨询方法、收费尺度、监视机制、申诉渠道等,规定要合法、正确、规范、清楚。招生章程须报经省教育厅相干部门和省教育测验院备案后,方可向社会颁布。宣扬须客观、正确,严禁虚伪、不实宣扬。
各地要增强宣扬,大力配合,及时将我省高级职业院校单独招生的相干政策、信息转达本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发动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参考。
二、招生院校及筹划。经同意,2016年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等47所高职院校(名单见附件1)将在我省开展单独招生工作,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等12所省内高职院校(名单见附件2)进行招珍藏区“9+3”应届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
今年首次进行单独招生院校的单招筹划数,原则上掌握在学校年度招生范围(以2015年下达的原始筹划为基准,下同)的20%以内,单独招生测验专业不超过6个。其它院校招生筹划数可掌握在学校年度招生范围的30%至50%。各院校应通过单独招生,加大进步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比例。单独招生筹划纳入各院校今年国度核定的招生筹划总数内,若单独招生筹划未完成,可转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测验录取时执行。
三、招生对象。招生对象为已加入2016年四川省普通高级学校招生统一测验报名的考生。
四、测验。各院校要高度器重测验工作,依照教育部和省有关要求,增强对单招测验工作的引导,树立健全高职单招工作机构,成立以学校重要引导任组长,教务、招生、纪检监察、安全守卫等相干部门共同参与的专门引导小组,兼顾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形成进程严密、运作高效、监视有力的运行机制,确保测验工作各环节的安全和顺利推动。
各院校应遵循安全、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组织测验,认真制订单招工作方案、命题方案和组考方案,并报省教育测验院备案。要增强引导,强化管理,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做好单独招生报名、命题、测验、评卷、录取等各环节工作,尤其要增强考生报名资历审查,试题保密、考务管理和录取工作。要增强对考生的诚信测验教育,坚决防范和打击测验舞弊,确保测验工作安全、安稳、顺利实施。
测验时光全省统一为3月26日。测验由学校自行组织,由文化测验和综合测试两部分组成。
文化测验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测验时光为3月26日9:00-11:30,试题由省教育测验院统一命制,各院校可自主肯定文化测验中的科目权重组合及划定最低掌握分数线。测验停止,学校自行组织阅卷工作。
综合测试由学校自主命题,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全省统一测验履行技巧测验的专业都应参照《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校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有关专业类别职业技巧测验大纲》要求进行技巧测验,其他专业也应尽量履行职业技巧测验方法,并逐步加大技巧评价的比重,摸索科学的职业技巧评价措施。
五、录取。招生院校依据本校章程规定的录取规矩择优录取。高职单招拟录取考生名单要在院校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期满后将拟录取名单于4月13日前报省教育测验院办理录取手续。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加入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测验,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在校期间加入全国职业院校技巧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巧大赛获得一等奖者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毕业时可向相干的高职院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考察,认定及格者录入相干专业,不再加入高考。具有高等工或技师资历(或相当职业资历)、获得县级劳动榜样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历、高级职业学校考察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有关高级职业院校面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所报学校高职单招报名截止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1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附件3)。
六、严厉管理。高职单招工作全进程要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的监视,执行高校招生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措施。依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和关于“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要及时在学校网站颁布本校制订的单独招生方案、报名考生资历及格名单、测验成就、各专业录取分数线、拟录取考生名单,自动接受社会监视。
各院校不得以任何情势举行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对在单招工作中产生考场组织凌乱、擅自突破规定招生比例、存在徇私舞弊等行动的院校,一经查实,依照《教育部关于履行高级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措施》(教监〔2005〕4号)追究相应责任,对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院校,将撤消其单独招生资历。对在单独招生中存在违规行动的考生和院校,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度教育测验违规处置措施》(教育部令第33号)及《普通高级学校招生违规行动处置暂行措施》(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附件:1. 2016年在川单独招生高级职业院校名单
2. 2016年藏区“9+3”应届毕业生单独招生高级职业院校名单
3. 四川省201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
四川省高级教育招生测验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2015年12月16日
附件1:
2016年在川单独招生高级职业院校名单
(共 47 所)
成都纺织高级专科学校、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宜宾职业技术学院、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雅安职业技术学院、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成都艺术职业学院、民办四川天一学院、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四川商务职业学院、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四川中医药高级专科学校、四川现代职业学院、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四川管理职业学院、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四川长江职业学院、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和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附件2:
2016年藏区“9+3”应届毕业生
单独招生高级职业院校名单
(共 12所)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成都纺织高级专科学校、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和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原题目:关于做好2016年高级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