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招考录取照料资历申报
栏目分类:励志文章 发布日期:2023-10-02 浏览次数:次
闽考院普〔2015〕45号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测验机构:
依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6年高级职业教育入学测验的通知》(闽教考〔2015〕21号)精力,为做好2016年我省高职招考录取照料资历申报及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报名加入2016年高职招考,且符合闽教考〔2015〕21号文件规定条件的考生。具体录取照料政策详见附件1。
二、申报措施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2016年1月10日前,向本人报名现场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测验机构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时,考生须依照《申报须知》(附件2)要求,提交《登记表》(其中少数民族考生还须提交《申请表》)以及证明材质(含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复印件上验证人须签名并加盖公章)。《登记表》和《申请表》(附件3、4)可从福建省教育测验院门户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职招考栏目中下载,并如实填写。
三、审核程序
1.县级教育招生测验机构指定2名以上在职工作人员,负责对所申报的录取照料项目和所出具的证明材质进行审核确认。县级教育招生测验机构审核确认后,汇总形成《花名册》(附件5)并将《花名册》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通知有关学校将相干考生资历信息在校园公告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县级教育招生测验机构于2016年1月15日前通过“福建省高职招考考务管理平台”完成信息录入工作,并提交设区市教育招生测验机构审核。审核确认后的每位申报考生的《登记表》、《申请表》以及相干证明材质须复印一份,由县级教育招生测验机构留存1年备查。
2.设区市及平潭教育招生测验机构审核汇总并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于2016年1月20日前通过“福建省高职招考考务管理平台”,向省教育测验院提交审核成果。
3.省教育测验院信息处于2016年1月25日前,将网上审核成果打印下发给各设区市及平潭进行核对。设区市及平潭教育招生测验机构须于2016年1月30日前,将每页加盖公章的上述材质寄送省测验院信息处魏针收,并将1份纸质《花名册》(每页签字并加盖公章),以及设区市、县(市、区)两级教育招生测验机构公示页面网址报送省测验院普招处郑江英收。
4.省教育测验院将经各设区市及平潭教育招生测验机构核对确认的最终数据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享受相应的录取照料政策。
四、工作要求
1.增强组织引导。高职招考录取照料政策涉及考生切身好处,社会关注度高。各地各校要高度器重,联合本地本校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要依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树立健全审核工作责任制,严厉把关,切实做好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考生资历申报及审核工作。
2.加大宣扬力度。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加大宣扬力度,切实做好录取照料政策的宣扬动员工作。要通过班会、张贴公告、校园网、宣扬专栏等道路,及时将录取照料政策的申报时光、申报措施等事项告诉全部考生,防止漏报、错报。
3.增强信息公示。各地各校要通过指定的信息公开渠道,详实、正确、及时地做好录取照料考生资历信息的分级公示工作,并保存公示信息备查。公示时须依照顾类型分类,公示信息须包含考生姓名、性别、所在中学、录取照料项目、相干佐证材质、以及审核单位、审核人员名单等内容。
4.畅通申诉渠道。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完美网络、电话、信函等多位一体的举报申诉工作平台,在公示地点或网上页面颁布有效的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对举报和考生申诉要进行调查核实并妥当处置。
5.严正工作纪律。各地要树立健全录取照料资历审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履行倒查追责。一经查实,对违规违纪责任人和相干责任人,依法依规严正处置;构成犯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骗取相干录取照料资历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撤消其当年加入高职招考和普通高考录取资历,同时给予暂停加入各种国度教育测验1至3年的处置,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国度教育测验诚信档案。
请各市、县(区)教育招生测验机构及时将此文件转发至辖区内各有关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附件:1.2016年高职招考录取照料政策
2.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料政策资历申报须知
3.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
4.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少数民族考生资历审核申请表
5.2016年高职招考“注意录取”考生花名册
福建省教育测验院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