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16年高级职业学校对口单独测验招生实施
栏目分类:励志文章 发布日期:2023-10-05 浏览次数:次
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测验招生制度改造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关于积极推动高级职业教育测验招生制度改造的指点意见》(教学〔2013〕3号)精力,联合我省实际,现就2016年我省高级职业学校对口单独测验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措施。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材健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在我省申请报名:
1.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生;
2.在我省有户籍的省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生;
3.在我省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并修完一、二年级规定课程的二年级在读学生;
4.在我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的往届生;
5.高等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在我省从业一年以上(从2016年8月31日往前推算)的务工人员(以下简称:务工人员)。
(二)报名时光
3月16日8:00至20日17:30。
(三)考生报名程序
1.3月16日8:00至20日17:30,登录海南省测验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进入“2016年海南省高级职业学校对口单独测验招生报名体系”,依照体系指示的程序填报本人的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
2.3月26日至28日,到报考学校指定的地点提交报名材质;拍照电子相片;确认报名和志愿信息;接受报名点对报名材质的审查。
3.缴纳测验费用(依据琼价费管〔2013〕775号和琼发改收费〔2009〕1272号文,考生需每科缴纳测验费38元)。
4. 4月8日至9日到报考学校领取《准考证》(考生也可在报名体系自行打印)。
(四)报名需提交的材质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所有考生提交);
2.毕业证明(应届考生提交);
3.在校二年级学生证明(在读二年级中职生提交);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往届考生和务工人员提交);
5.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在省外中职学校毕业且在我省有户籍的考生提交);
6.思想政治品格考察表(往届考生和务工人员提交);
7.学籍材质(往届考生提交);
8.从业证明(务工人员提交);
9.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提交);
10.职业资历证书原件、复印件(申请撤职业技巧测试的考生提交)。
(五)报名要求
1.考生在报名前要对拟报考的学校、专业进行详尽的了解,并需自行上网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光截止前,应依照报名体系规定的流程完成报名信息的填报。 报名信息在“提交”之前要认真进行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学校和专业等主要信息要正确完全,因本人填报的信息不完全、不正确、不真实而造成主要信息错漏的,效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光截止之前可以多次上网修正自己的报名信息,报名时光截止之后不得再更改信息。
4.每个考生仅可以填报1所学校的2个相近专业。加入招生学校组织的职业技巧测试的考生,仅可以填报加入职业技巧测试的学校和专业;获得相干职业资历证书的考生,仅可以填报证书工种类别所涵盖的专业。
5.考生在报名时所设定的密码是考生登录报名体系填报和修正报名信息的根据,因透露密码造成个人信息被公开、被应用、被改动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6.考生应在规定的时光到报名点提交报名材质,所提交的材质应真实、有效,对通过提供虚伪材质骗取报考资历的,一经查实,撤消其测验资历,已经录取的撤消其入学资历,已经入学的由录取学校撤消其学籍。
7.考生缴纳了测验费用后如废弃测验,所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六)招生学校报名工作程序
1.3月23日在省测验局网站下载报名信息。
2.3月24至25日收拾报名信息,筹备报名信息的确认工作和考前的筹备工作。
3.3月26日至28日受理和审查考生提交的报名材质;核对考生提交的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证明、身份证、职业资历证书、获奖证书等材质,核对无误后将原件退还给考生本人,将复印件及其它材质留存,并在复印件上签订审查人的姓名;
4.采集考生二代身份证信息,并现场采集考生的相片;
5.对审查及格的考生,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核对签名后留存);
6.收取测验费用。
7.4月8日至9日发放《准考证》。
(七)报名资历的审查
报名资历的审查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履行“谁审查、谁负责”的工作机制。招生学校在考生确认报名信息时依据考生所提交的报名材质对其进行资历审查。测验停止后,对到达录取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将其所提交的报名材质再做进一步的审查,必要时可提请相干部门协助核查。各招生学校要严厉审查考生的报名资历,严防通过虚伪材质骗取报名资历的行动。
二、思想政治品格考察
思想政治品格考察重要考察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示。应届考生由所在学校负责考察;未从业的往届考生由其户籍所在乡镇或社区负责考察;已从业的往届生由用人单位负责考察;中职二年级在读学生不需考察,待毕业年度由毕业学校负责考察。考察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格进行全面鉴定,并做出及格或不及格的结论。鉴定内容应完全、正确,应届考生记入毕业生登记表中,往届考生记入《2016年海南省高级职业学校对口单独测验招生往届生思想政治品格考察表》(见附件2)中。对受过刑事处分、治安管理行政处分或违纪处罚的考生,要提供所犯毛病的事实、处置意见和本人对毛病的认识及纠正毛病的现实表示等翔实材质,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身材健康状态检讨
体检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进行,具体时光和地点由招生学校肯定并通知考生本人。
体检医院应具有二级甲等以上资历。海南医学院从属医院为体检的终检医院,负责对有疑义的考生进行终检。
体检医院应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结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级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点意见》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级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材检讨撤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考生的身材健康状态进行相干项目标检讨。
体检医院负责对检讨成果作出规范、正确、真实的结论。
四、招生院校及招生筹划
今年我省高级职业学校对口单独测验招生工作限定在本省的高职高专学校和招收专科专业的本科学校。其招生筹划肯定在2015年国度下达筹划的50%左右(含2015年招收的中职二年级学生的预留筹划)。各高校的招生专业由学校肯定,报我厅同意后在报名时通过省测验局网站向考生颁布。招生学校在录取时可依据生源情形进行专业筹划的调整,未能完成的筹划可转统招录取。
五、测验
(一)测验方法、内容及科目
高级职业学校对口单独测验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巧测试”的测验方法。测验内容分文化素质和职业技巧测试两部分。
1.“文化素质”采用笔试的测验方法,履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测验,统一评卷,由省测验局负责组织实施。
测验内容为我省中职学校所开设的《语文》、《职业道德和法律》和《职业生活和规划》三门课程的基础知识,各科指定教材为:《语文》(基本模块)上、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职业道德和法律》,人民教育出版社、课程教育研讨所、思想政治课程教材研讨开发中心编著,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职业生活和规划》,柳君芳、姚裕群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语文》科卷面满分为100分,测验时光为60分钟。《职业道德和法律》和《职业生活和规划》两科采用分科、合卷、合场的测验措施,两科卷面满分为100分,各占50分,测验时光共60分钟。
2.职业技巧测试分专业理论和技巧操作两部分内容。专业理论重要考察考生所报专业的理论知识,采用纸笔测验的方法;技巧操作重要考查考生控制所报专业的实际操作才能。职业技巧测试成就满分合计为150分,录取时以及格或不及格出现。
3.已取得国度职业资历四级证书(或其它行业相应资历证书)、并报考相应专业的中职生,可以不加入职业技巧测试,其成就记满分。考生在确认报名信息时应将所取得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交报考学校审查。
未取得相干职业资历证书的考生和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专业不同的考生,以及所取得的职业资历证书工种不涵盖所报考专业的考生,需到报考学校指定的地点加入职业技巧测试。
(二)测验时光及地点
2016年海南省高级职业学校对口单独测验招生时光支配表
六、成就颁布
省测验局在4月20日前将考生的文化素质测验成就分发给各招生学校,招生学校在4月25日前通过本校网站向考生颁布成就。
七、录取工作
省测验局将依据招生筹划和生源情形划定文化素质成就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招生学校在文化素质成就符合所划定的分数要求和职业技巧测试及格的考生中,依据文化素质成就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报名加入本次测验被报考学校预录取的中职在读二年级学生,保存其一年的录取资历,在2017年5月10日至5月15日持中职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到预录取的高职学校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并在入学报到时出示毕业证书原件 。
2015年已被报考学校预录取的中职在读二年级学生,必需在今年的5月10日至5月15日持中职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到预录取的高职学校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并在入学报到时出示毕业证书原件。
各招生学校要依照“公正竞争、公平提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在5月20日前完成,5月25日前各招生学校将拟录取考生的名单按专业分类造册盖章后上报省测验局,省测验局在录取期间为各招生学校办理网上录取手续,并将录取信息上报教育部。考生的录取成果由各招生学校在其网站上颁布,录取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置。已被录取并报名加入今年普通高考的的考生,不能再加入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再加入普通高考。
八、免试入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依照“本人申请、教育厅审核、招生学校公示、省测验局办理录取手续”的措施免试入学。
(一)获得由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技巧大赛三等奖(含)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具有高等工或技师资历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
九、招生宣扬
各招生学校要面向中职学校做好宣扬工作。在招生宣扬的进程中,要依照教育部的要求,客观、真实地介绍学校的办学情形和招生专业。严禁夸张事实的宣扬,也不得因宣扬而影响中职学校订常的教学秩序。同时招生学校要做好信访、咨询和为考生服务的相干工作。
各中职学校也要积极动员学生报考我省的高职院校,通过多种方法向考生宣扬招生政策、规定和措施,领导学生通过进入高级职业院校读书晋升职业技巧,进步学历层次,为海南的经济建设施展更大的作用。
十、招生管理
高级职业学校的对口单独测验招生工作,是普通高级学校招生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省测验局和各招生学校要增强引导和管理,依照教育部“二十六不得”要求,做好招生的相干工作。各招生学校要成立专门的引导小组,依照我省制订的命题、试卷保密保管、考务等要求,认真组织测验。选聘教学程度较高的专业教师依据专业特色科学命制试题。试题的命制需依照机密级的管理措施组织进行,要严厉审核考生提交的免考、免试材质。在招生进程中,要保持“集体议事、民主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树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杜绝招生进程中任何徇私舞弊和腐烂行动的产生。严禁通过中介机构或本校及中职学校的教师组织生源,严禁通过权钱交易恶性争取生源,严禁组织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省外生源,严禁向考生做任何录取的许诺,严禁招超前入读的考生。对违背招生规定的行动,将根据《普通高级学校招生违规行动处置暂行措施》(教育部令第36号)严正处置,以维护招生工作的严正性和公信力。各招生学校要开展“阳光招生”,自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视。
附:思想政治品格考察表(非应届考生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