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级职业教育分类测验
栏目分类:励志文章 发布日期:2023-10-07 浏览次数:次
省内各普通高职教育招生院校,各市、杨凌示范区招生办(测验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测验中心,各县(区)招生办:
为做好2018年我省普通高级职业教育分类测验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类测验招生模式
分类测验招生包含以下4种模式: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技巧拔尖人才免试招生、示范高职院校单独测验招生、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三校生”单独测验招生)。
省内国度级、省级示范高职院校依据自愿可结合或单独组织单独测验招生,也可选择加入综合评价招生,但只能二者选其一。省内其他高职教育院校加入综合评价招生。
技巧拔尖人才免试招生与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三校生”单独测验招生)依照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生申请资历
申请加入高职分类测验招生的考生,必需已加入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测验(高考统考)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测验(“三校生”单独测验招生)报名。
三、招生筹划
各高职教育院校分类测验招生在省教育厅核准下达的招生筹划总范围之内进行,总录取人数原则上不得突破本校2018年度在陕高职(专科)招生筹划总数,分专业录取人数由各校依据本校招生章程自主肯定。
四、招生章程
各高职教育院校根据《陕西省普通高级职业教育分类测验招生指点意见》精力及本通知有关规定,制订本校分类测验招生章程。各校所制订的分类测验招生章程,除应包含教育部《普通高级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所要求的重要内容外,还应明白本校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文化基本和职业技巧测试的内容、方法、时光、地点和措施;本校各招生专业对学生高中学业程度测验成就和综合素质评价成果、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文化基本和职业技巧测试成就的综合评价措施以及加入本校测试考生的最低淘汰比例等。
各招生院校必需于2017年12月22日17∶00前将招生章程上传至省招办设立的高职教育分类测验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sneac.edu.cn),经省教育厅学生处和省招办普招处审核通过之后,各校以学校文件情势向省教育厅报送纸质招生章程予以备案,同时抄送省招办。各校招生章程核筹备案之后,方可在本校网站上向社会颁布。
五、分类测验招生措施
(一)高职综合评价招生
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通过高职教育分类测验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和各高职教育院校招生网站进行,分为考生申请、测试考察、预录取、报到注册和正式录取备案5个流程。
1.考生申请
符合申请资历条件的考生必需于2018年3月5日8∶30至7日17∶00,依据各高职教育院校综合评价招生筹划和招生章程,根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教育分类测验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有关高职教育院校提出入学申请。每名考生最多可申报5所国度级或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和6所其他高职教育院校。
高职教育院校必需在本校网站颁布招生章程和测试的具体实施措施。同时,要依托各种媒介,采取多种方法,将本校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基本和职业技巧测试的内容、时光、方法,综合评价的措施和录取规矩等向社会普遍宣扬。
2.测试考察
高职教育院校要依据生源类型,对具有高中学业程度测验成就和综合素质评价成果的学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对“三校生”进行文化基本和职业技巧测试。所有测试要做好成就记载,并必需在预录取之前通过高职教育分类测验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省招办报送所有加入本校测试考生的成就库。
加入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并取得及格成就的考生,以统考或联考成就作为艺术类专业的职业技巧测试成就,可加入相应专业的分类测验招生。
各高职教育院校可通过省招办高职教育分类测验招生网上管理平台,获取普通高中学生的高中学业程度测验成就和综合素质评价成果。
3.预录取
综合评价招生强调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各高职教育院校必需于2018年3月30日17∶00前,将本校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教育分类测验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必需包含考生姓名、录取专业、毕业学校等基础信息)在本校招生网站上进行公示。
在预录取阶段,高职教育院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预录取考生发放任何情势的录取通知书。
4.报到注册
高职教育院校支配新生到校报到注册的截止时光不得晚于2018年4月11日17∶00。被多所高职教育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自主选定1所高职教育院校报到注册。新生到校报到注册必需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
5.正式录取备案
2018年4月12日至13日,各高职教育院校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省招办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各校订式录取新生名单。录取停止后,各校要采用有效办法,扎实做好新生入学前有关工作。
(二)技巧拔尖人才免试招生
2018年我省技巧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工作时光与综合评价招生同步进行,其他具体要求继续参照《关于做好陕西省高级职业院校免试招收中职技巧拔尖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4〕21号)有关规定进行。招生院校所免试录取的考生,于2018年4月13日前到省招办办理备案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三)示范高职院校单独测验招生
示范高职院校单独测验招生,考生申请、测试考察、预录取、报到注册、正式录取备案等工作的时光节点和有关要求参照上述综合评价招生规定执行。各示范性高职院校必需单独或结合组织文化基本测验,并对不同类型的考生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巧测试,文化基本联考成就在结合组织文化基本测验的各示范性高职院校间通用。各院校所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巧测试,其雷同或相近专业的测试成就是否互认,由各招生院校肯定并在其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白。
(四)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
依照《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措施》(陕教〔2017〕408号)执行。
六、录取资历认定
上述第(一)(二)(三)种模式的高职教育分类测验招生,已经预录取而未在2018年4月11日17∶00前到任何预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考生,其预录取资历自行撤消,仍可加入包含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的测验招生;已经报到注册且已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的考生,不再加入包含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测验招生。考生到高职教育院校报到注册后,经省招办核准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并公示,是认定考生录取资历的唯一根据。高职教育分类测验招生录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质、在校造就、毕业文凭等,与加入高考统考录取的新生完整雷同。
七、有关要求
(一)严密组织,增强兼顾引导。
高职教育分类测验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引导下,由省招办支配组织实施,各高职教育院校是分类测验招生的责任主体,重要引导是第一责任人。各招生院校要成立专门的工作引导小组,切实增强对测验招生工作的组织引导和兼顾设计,健全测验招生工作组织,科学制订实施方案,明白分工,强化责任,完美制度,增强保障,杜绝各类违规招生行动,确保本校高职教育分类测验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二)严谨规范,普遍开展宣扬运动。
各市、县(区)招办要普遍宣扬,让考生全面知晓我省高职教育院校分类测验招生工作的相干政策规定,要增强对高职教育院校的服务支撑力度,集中开展“分类测验招生宣扬周”等运动,勉励符合条件的考生踊跃报考。各高职教育院校必需严厉依照国度的法律法规和教育测验招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本校招生章程,规范开展各种情势的招生宣扬运动。要积极宣扬院校专业造就、就业优势以及对考生的奖励优惠政策等。严禁高职教育院校通过虚伪诱骗性宣扬、违规许诺吸引或诱骗考生入学;严禁以任何情势毁谤其他院校;严禁在测试期间支配人员到其他院校周边甚至校内掠夺生源。如产生以上违规行动,查实后除全省通报批驳外,后期高考统考录取时将适度调减其招生筹划。
(三)严厉程序,认真组织实施文化基本与职业测试。
高职教育院校分类测验是普通高校招生测验的组成部分,各高职教育院校不得录取未加入测试的考生,必需依照以下要求组织实施好测试工作:
1.要把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作为组织测试工作的重点,制订周到方案,采用有效办法,确保测试试题试卷安全保密、考风考纪良好、测试成果公正公平,切实维护普通高校招生测验的严正性和公信力。对在测试中发现的违规行动,根据《国度教育测验违规处置措施》(教育部令第33号)严正处置。
2.切实做好考务组织管理工作,特殊是部分申报考生人数较多的院校,应科学支配测试考场,周到组织测试,打消一切可能影响测试正常进行的安全隐患,确保测试进程安全、有序。相干测试原则上应支配在国度教育测验尺度化考点进行;尚未建设尺度化考点的学校,其考场设置应尽最大尽力使之与尺度化考场接近或一致。
3.必需严厉依照招生章程肯定的时光、地点、措施组织相应测试。测试进程各环节的工作责义务必落实到人。考生答卷、测试记载、成就单等相干资料必需保留一年以上,确保可回溯倒查。
4.测试原则上应在本校组织实施,确需在校外设置考点组织测试的,必需提前向省招办申请,获批后方能写入本校招生章程,校外测试的地点只能支配在当地其他高职教育院校或当地的国度教育尺度化考点进行。各高职教育院校要在组织测试前,向设置考点学校所在的市级招办书面报告备案,各有关市级招办要对高职教育院校在当地组织的测试进行督查巡查。
5.依据近年工作实际情形,总结经验,自动发现并解决问题,积极利用网络技术,进一步晋升管理与服务程度,为考生申请、应考、报到注册等提供更多的方便。
(四)严厉执行招生章程,杜绝违规行动。
各高职教育院校必需依照本校招生章程开展预录取以及后续工作,并严厉遵照以下要求:
1.是否预录取考生、预录取至何专业由招生院校决议,预录取进程发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解释。
2.文史类招生专业只可预录取高考统考报考科类为文史类、艺术(文)类的考生;理工类招生专业只可预录取高考统考报考科类为理工类、艺术(理)类、体育(理)类的考生;艺术(文)或艺术(理)类招生专业只可预录取相应高考统考报考科类的考生,艺术类招生专业中属于全省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或联考规模内的专业,只可预录取相应加入全省艺术类专业课统考、联考且成就及格的考生;高职单招类招生专业只可预录取报名加入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测验(“三校生”单独测验招生)的考生。
3.必需按时正确将本校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教育分类测验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
4.预录取考生报到注册后,必需按时正确为已报到注册考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不得呈现逾期办理、补办理、调换录取名单等违规行动,违者严正追究责任。
(五)严密防范,确保信息安全。
高职教育分类测验招生工作通过网络进行,考生网上申报工作停止后,各高职教育院校通过省招办设立的高职教育分类测验招生网上管理平台下载申报本校的考生的所有信息。各高职教育院校必需采用有效办法,保障所下载的考生信息不被泄露。各校所下载的考生个人信息只能用于本校高职分类测验招生工作,坚决杜绝将考生信息交予任何组织用于牟利,不得将考生信息交予中介机构开展违规招生涯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校际间交流考生信息。各高职教育院校对申报本校的考生信息安全负责。任何因信息泄露导致的遗留问题甚至法律纠纷,由相干高职教育院校负责解决。考生本人对自己的报考信息要严密保管,如若有意或不慎将信息泄露给无关方,由此发生与考生意愿相悖的效果,责任自信。
(六)严明纪律,严正责任追究。
各高职教育院校,各市、县(区)测验招生管理部门,各中学等生源学校必需严厉遵照“六不准”“十严禁”和“30个不得”等招生工作纪律规定,切实维护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严正性和威望性,维护测验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
各高职教育院校要依照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深刻实施阳光工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把“十公开”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分类测验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严禁高职教育院校未通过省招办违规录取考生;严禁录取不符合政策和条件的考生;严禁高职教育院校雇用在校学生及社会中介机构组织生源并介入招生工作;严禁高职教育院校向中学教师及其他相干人员支付任何用以组织生源的费用;严禁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或提前组织学生到校报到注册。因涉及违规招生带来的遗留问题由相干院校承担全体责任,并根据《普通高级学校招生违规行动处置暂行措施》(教育部令第36号)严正处置。
请各市、县(区)测验招生管理部门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市、县(区)所辖规模内有关中学,并要求各有关中学增强对本校教职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增强对考生的指点,充足尊敬考生本人的意愿。严禁中学教师包办学生报考手续,严禁中学教师有偿为院校组织生源。中学或中学教师参与违规招生的,一经查实,根据《普通高级学校招生违规行动处置暂行措施》严正处置。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