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公告
栏目分类:励志文章 发布日期:2023-10-10 浏览次数:次
依据有关院校申请,同意部分院校开展“退役军人学历晋升筹划”“基层卫生人才学历晋升筹划”招生,以及新增高技巧人才学历晋升筹划招生专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依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为有关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为有关工作的弥补通知》要求,“退役军人学历晋升筹划”“基层卫生人才学历晋升筹划”考生报名及填报志愿时光为10月12日至15日。
二、“退役军人学历晋升筹划”“基层卫生人才学历晋升筹划”招生院校、专业及筹划,以及部分院校新增高技巧人才学历晋升筹划招生专业及筹划请查询广东省教育测验院官网(http://eea.gd.gov.cn/)或广东省教育测验院官微(gdsksy)。
三、“基层卫生人才学历晋升筹划”面向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包含医院、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院、卫生站、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临床检验机构、急救站等医疗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下同〕在职员工招生。其中,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该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历证书,或者区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该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报考医学门类其它专业的人员应是从事相应专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考生报考的专业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有关招生院校应依照以上要求,对报考“基层卫生人才学历晋升筹划”的考生进行资历审查。
四、依据考生实际情形,经研讨,决议将外省户籍在粤工作人员参保时光计算截止日期调整为2020年3月31日。
其他事宜依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为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为有关工作的弥补通知》有关要求执行。
广东省招生办公室
201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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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10月11日新增招生筹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