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8年高职招考成就复查公告
栏目分类:励志文章 发布日期:2023-10-11 浏览次数:次
一、成就复查程序 对本人测验成就有异议的考生,须于2018年2月6日17时前(逾期不予受理)持本人书面申请、准考证,到报考所在地县(市、区)教育招生测验机构填写并提交《2018年高职招
一、成就复查程序
对本人测验成就有异议的考生,须于2018年2月6日17时前(逾期不予受理)持本人书面申请、准考证,到报考所在地县(市、区)教育招生测验机构填写并提交《2018年高职招考成就复查申请表》(见附件1,复印有效)。
各设区市教育招生测验机构汇总所辖县(市、区)所有复查成就申请后,填写《2018年高职招考成就复查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每科目一表),并于2月7日前报至省教育测验院。
二、复查成果反馈
省教育测验院将于2月12日前,将复查成果反馈给各设区市教育招生测验机构,再由县(市、区)教育招生测验机构负责通知考生本人。
三、申请表填写要求
考生申请成就复查时应认真填写申请表,对填写内容(包含姓名、准考号、考生号、接洽电话、测验科类、测验所在考点、考场、查询科目等)的正确性负责,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附件:
1.2018年高职招考成就复查申请表
2.2018年高职招考成就复查汇总表
福建省教育测验院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