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院校根据普通高中学业
栏目分类:励志文章 发布日期:2023-10-12 浏览次数:次
粤招办普〔2020〕14号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普通高级学校:
为深刻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力,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力,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拔和造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深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测验招生制度改造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依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进一步增强我省招生测验系统建设,确保我省2020年普通高级学校春季高考根据普通高中学业程度测验成就招生录取(以下简称“依学考成就录取”)工作公正公平、安全有序实施。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步认识,切实加强做好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责任意识
普通高级学校春季测验招生(下称“春季高考”)是国度提拔人才的主要组成部分,是高考综合改造的主要内容。通过春季高考进入高校的考生与通过普通高级学校夏季测验招生(下称“夏季高考”)进入高校的考生性质雷同。做好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关系到宽大考生的切身好处,关系到教育的公正公平,关系到社会协调稳固的大局。各普通高校要成立以学校分管引导为组长的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兼顾策划,明白义务、分工和职责,严厉管理,确保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安稳、有序、顺利实施。
2020年广东省春季高考“依学考成就录取”工作,依照本通知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院校根据普通高中学业程度测验成就招生录取试点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
春季高考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测验(即“3+证书测验”)招生录取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推迟进行,具体时光支配另文通知。
二、严厉管理,认真做好春季高考依学考成就录取工作
各级招生测验机构和各招生院校要完美工作制度,强化社会监视,树立健全进程透明、程序公平、权利制约、信息公开的招生录取工作机制。
(一)录取批次支配和录取最低分数线划定
1.录取批次。“依学考成就录取”招生录取统一支配在一个批次进行。
2.录取最低分数线。广东省2020年“依学考成就录取”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划定情形详见《关于颁布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的通知》(粤招〔2020〕1号)。
(二)录取投档原则和比例
“依学考成就录取”所有科类履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依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级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措施>的通知》(粤招〔2010〕3号)的规定,根据高职(专科)院校各科类招生执行筹划,分离按1:1比例依据考生投档排位从高到低投档,由高职(专科)院校择优录取。
投档时,依据考生投档排位情形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进行投档,排位雷同、志愿雷同的,一并投档。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考生后续院校志愿。
“依学考成就录取”的文科类、理科类考生投档时,第一次投普通高中学考三门科目均获得等级成就且至少有一门到达C级及其以上等级的考生,待相干院校录取停止落后行第二次投档。第二次投普通高中学考三门科目成就均到达D级及其以上等级的考生(第一次投档未被录取的考生与其他未投档考生一起排序投档,但其在第一次投档时被退档的院校志愿无效)。第二次投档时,第一次投档录取就已完成招生筹划的院校不再支配第二次投档,如院校未完成招生筹划的专业数目较少则可履行专业志愿投档。
(三)征集志愿录取
录取停止后,如“依学考成就录取”院校未完成招生筹划,则组织符合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时,未被录取考生可依据相干院校专业征集志愿填报条件及分数线填报征集院校志愿。
征集志愿录取以1:1比例投档,仍履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征集志愿录取后仍未完成的招生筹划,将调整至相干院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使用。
(四)录取时光支配
“依学考成就录取”录取时光为4月15日-24日。具体按《广东省2020年春季高考“依学考成就录取”工作日程表》(见附件)执行。
(五)录取操作措施
春季高考招生工作遵循公正竞争、公平选择、德智体美劳全面考察、综合评价及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期间,各招生院校要注意校内录取现场各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与和谐,坚持与省招生办公室的亲密接洽与沟通,按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环节工作,保证考生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1.各院校招生录取要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的精力,制订科学合理的录取措施,依据本校春季高考招生章程颁布的录取原则和普通高中学业程度测验成就等级要求对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进行择优录取。招生院校审阅考生档案以及提交拟录取、拟退档考生档案的进程与夏季高考录取雷同。各招生院校要切实做好高分考生的录取工作,对高分考生的退档,要郑重处置。考生对退档提出质疑的,相干院校必需做出解答,并负责妥当处置遗留问题。
2.对肢体残疾、生涯能自理、不影响专业学习、志愿填报合理且成就到达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的考生,招生院校应依照有关政策予以录取。
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目前尚有部分考生未进行普通高考体检。对于暂无体检数据的考生,招生院校应先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和分数排位情形,依照招生院校春季高考招生章程中颁布的录取规矩进行择优录取。待该部分考生取得体检成果后,招生院校以为考生体检成果确切不符合录取专业体检要求的,可在征求考生意见后对考生进行校内转专业处置,并报省招办备案。确切无法转专业处置的考生,可做录后退处置。录后退的考生,省招办将依据考生填报的春季高考志愿情形,和谐后续符合条件的院校志愿录取;无法和谐录取的,考生可加入夏季高考录取。
4.加入春季高考“依学考成就录取”,被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加入2020年春季高考“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可加入夏季高考本科院校招生录取,但不能加入夏季高考高职(专科)院校的招生录取。填报夏季高考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撤消春季高考招生录取资历,不得转回原春季高考录取的高职院校。高职院校不得接受被夏季高考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报到注册。
5.录取新生名册的打印和备案管理,《新生录取通知书》的印制、签发及寄送,已录取考生的高等中等教育阶段档案领取,
新生入学资历的审查,撤消录取资历或入学资历考生及自行废弃入学资历考生的注销工作均按夏季高考录取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高度器重,确保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安稳顺利
(一)器重疫情防控,确保工作人员安全健康。各招生院校要高度器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兼顾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要成立本校招生引导小组,增强对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引导,切实做到“组织到位、指点到位、监视到位、疫情防控到位”,依照各地疫情防控要求采用有效防护办法。本校组织各院系集中录取时,须做好录取场场地和装备消毒工作,保证工作人员间隔符合防疫要求,应尽量减少线下凑集,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工作人员的性命安全和身材健康,确保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安稳、有序进行。
(二)增强队伍建设,进步招生录取管理程度。各招生院校要增强招生工作队伍建设,选派政策程度高、风格正直、工作才能强、无直系亲属加入今年高考的干部、教师在本校录取现场加入录取工作。录取期间,各招生院校须指定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同省招生办公室联络,协助做好录取工作。
(三)严厉筹划管理,确保完成春季高考招生义务。严厉执行学校年度招生筹划,严禁招生院校擅自超范围、违规许诺录取学生。录取期间,生源好的院校可在年度招生总筹划内,申请恰当增长春季高考招生筹划。院校增长筹划须在正式投档前向省教育厅规划处和省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网上录取体系上办理手续。招生院校若需依据生源情形进行专业间筹划调整,筹划调整不得影响已投档考生好处。因生源筹划调整造成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向考生和社会解释。
(四)严厉执行政策,规范招生录取管理。各级招生测验机构、各招生院校要严厉执行招生政策规定,严正招生工作纪律,严厉遵照教育部有关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础要求”等规定,全面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和公正公平。招生院校纪检监察部门要重点监视学校职能部门在招生录取工作进程中执行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以及学校春季高考招生章程录取规矩情形,学校拟录取、拟退档考生是否符合相干政策及规定要求,以及遵照招生工作纪律、廉政纪律的情形。要严厉履行招生测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违纪人员,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严正处置;对涉嫌犯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五)增强安全管理,确保考生信息安全和网上录取体系正常运行。各级招生测验机构、招生院校要增强对考生信息数据的管理。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进程中须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对外泄露考生信息(包含考生姓名、接洽方法、测验成就等),严禁兜售、贩卖考生信息,要坚决查处擅自对外颁布考生信息行动,对触犯罪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置。各招生院校要依照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结合印发的《高级学校招生信息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增强高校招生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0〕6号文)要求,增强招生录取信息安全和规范化管理。
为确保各招生院校录取工作的安全顺利实施,各院校要认真做好录取工作所需计算机装备及网络的筹备工作,增强对装备运行的检测和调试,确保计算机装备正常运行和网络安全畅通。录取期间,各招生院校要组织专门力气确保校园网的安全,要树立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和值班制度,及时堵塞管理和技术破绽,不断完美人防、技防相联合的信息安全保障机制,确保招生网站、录取管理体系以及录取数据的绝对安全。
(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各招生院校要依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精力,进一步扩展信息公开内容和规模,做到“10公开”,确保录取工作“阳光作业”。录取期间,省招生办公室将在测验院官微官网和有关媒体向社会颁布各批次科类首次投档情形及投档线,并及时通过相干网站和信息平台向考生提供录取情形查询。各招生院校要完美办法,通过学校招生信息平台及时向考生公开招生章程、录取规矩、专业录取成果等信息,通过多种方法提供咨询、申诉的渠道,积极配合省招生办公室依法依规处置信拜访题,不断进步全社会对高校招生工作的满意度,使阳光工程真正成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民心工程”。
四、其他事宜
被录取的新生户籍迁移按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结合印发的《关于调整普通高职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录取新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广公(治)字〔2015〕9号)执行。需办理户口迁移的考生,凭录取院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公室快速将此通知转发至辖区内招生办公室、普通高中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请各普通高中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通过各种方法及时颁布,并告诉所有考生。
附件:广东省2020年春季高考“依学考成就录取”工作日程表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