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9年高职招考将于1月5日至6日进行,省教
栏目分类:励志文章 发布日期:2023-10-13 浏览次数:次
2019年福建省高职招考的文化测验支配在2019年1月5日至6日进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改案(九)》规定,在国度教育测验中如有组织测验作弊或为组织测验作弊提供赞助、非法销
2019年福建省高职招考的文化测验支配在2019年1月5日至6日进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改案(九)》规定,在国度教育测验中如有组织测验作弊或为组织测验作弊提供赞助、非法销售或者提供试题与答案、取代他人加入测验或让他人取代加入测验等行动,将受到刑法处分。请宽大考生和有关人员认真了解《刑法修改案九》有关规定,自觉遵照法律规定,做到诚信测验、守法测验,不要实施下列测验违法犯法行动,以免受到法律严惩。
1.组织测验作弊或为组织测验作弊提供赞助
罪名:组织测验作弊罪
《刑法修改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度测验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分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法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赞助的,按照前款的规定处分。”
2.非法销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
罪名:非法销售、提供试题、答案罪
《刑法修改案九》规定:“为实施测验作弊行动,向他人非法销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测验的试题、答案的,按照第一款的规定处分。”
3.取代他人加入测验或让他人取代加入测验
罪名:取代测验罪
《刑法修改案九》规定:“取代他人或者让他人取代自己加入第一款规定的测验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分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