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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测验院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专科)院
栏目分类:励志文章   发布日期:2023-10-14   浏览次数:

苏教考招〔2018〕14号 各市、县(市、区)招办(测验院、招考中心),各有关院校: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测验招生制度改造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深刻推动我省测验招生

苏教考招〔2018〕14号

各市、县(市、区)招办(测验院、招考中心),各有关院校: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测验招生制度改造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深刻推动我省测验招生制度改造,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1年江苏省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试点方案的通知》(苏教考〔2011〕2号)精力,经研讨,2018年我省继续在省内高职(专科)院校(以下简称“高职院校”)中试行面向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注册入学的招生录取模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院校申请

省内高职院校依据自愿加入的原则,于5月5日前向省教育测验院提交面向加入普通高考的学生(以下简称“普高考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中职学生”)的注册入学试点申请。2017年已加入注册入学试点的院校(专业),如继续试点,可不再申请;如退出试点,需另具报告。其中,中职学生需按对口专业申请注册,院校按对口专业审核录取。

省内民办高职院校不得同时加入高职院校统招批次录取和注册入学试点;省内公办高职院校可申请部分专业加入注册入学试点,但同一专业不得同时加入高职院校统招批次录取和注册入学试点。

5月10日前,省教育测验院完成注册入学试点院校名单审核,并颁布2018年注册入学试点院校名单。经审核同意颁布的院校,方可加入注册入学试点工作。

2018年普高考生注册入学仍分为文科类、理科类;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不加入注册入学试点。

二、关于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颁布有关招生信息的重要情势,注册入学工作应根据招生章程开展,真正做到依法招生。各试点院校须依据教育部和我省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专门制定注册入学招生章程,并于5月15日前报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和省教育测验院审核,其内容必需真实、正确,表述规范。其中,普高考生注册入学,要明白报考的基础要求;中职学生注册入学,应突出技巧型人才提拔要求。招生章程须经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和省教育测验院审核批准后方可向社会颁布。已向社会颁布的招生章程不得擅自更改。

三、关于招生筹划

凡经同意加入注册入学试点的院校,须依照省教育厅核定的招生总筹划数,联合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依据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情形,合理地支配好专业筹划。院校的专业筹划由省教育测验院汇总后统一对社会颁布,其中,中职学生注册入学筹划须依照单独编班造就的原则单独制订,并注明对口招生专业科目组要求。

依据教育部2018年起源筹划管理要求,面向中职学生的注册入学筹划,原则上不得转为普高考生注册入学筹划。

公办高职院校中职学生注册入学未完成的筹划,不得转为高职院校统招批次的筹划;高职院校统招批次未完成的筹划,一律不得转为注册入学筹划。民办高职院校体育、艺术类统招批次未完成的筹划均可转为普高考生注册入学的筹划。

四、关于考生要求

加入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测验未被统招批次录取且取得全体七门学业程度测试科目成就的普高考生,方可申请注册入学。在此基本上,院校可依据自身情形,进一步对申请考生提出高考成就和学业程度测试等级的要求。

加入普通高校对口单招和中职学生注册入学报名,未被对口单招录取的中职学生,可申请注册入学。在此基本上,院校可依据其自身情形,进一步对申请考生提出技巧和相干测验成就等要求。仅申请注册入学的中职学生不加入对口单招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技巧测试。

五、关于考生体检

申请注册入学的所有考生均须加入身材健康状态检讨。考生的体检工作按《普通高级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点意见》(教学〔2003〕3号)(以下简称《体检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力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省教育测验院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17〕5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普高考生应加入由县级或县级以上招办和卫生部门组织实施的高考体检;中职学生应加入由各市、县(市、区)招办和教育局职教部门共同组织的对口单招体检。

六、关于注册录取

注册入学须通过省教育测验院设立的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进行。其中,普高考生注册入学和中职学生注册入学均分两轮进行,每轮均包含三个步骤。

1.考生申请。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测验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按“院校+专业”的方法可同时注册6个“院校+专业”志愿。

2.院校审核。院校根据向社会颁布的招生章程,依照录取原则,对提交注册申请的考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院校预录取考生。

3.计算机匹配录取。凡被院校预录取的考生,省教育测验院通过计算机体系,依照考生填报志愿的先后次序和院校肯定的考生预录取次序主动匹配录取1个院校及专业,注册即完成,考生不再须要通过网络确认录取信息。

凡上一轮符合条件未注册胜利的考生,均可继续加入下一轮申请;凡已胜利注册的考生,不得再重新申请注册其他院校;未能胜利注册的考生,一律不予办理录取备案手续。

经过考生申请、院校审核、匹配录取后未完成筹划的院校,可在下一轮继续接受考生申请;每轮注册筹划数为上一轮未完成的筹划数;院校须在每轮申请注册本校的考生规模内肯定预录取考生次序名单;当院校录取考生数到达招生筹划数时,即视为完成招生筹划。

七、关于时光支配

面向中职学生和普高考生的注册入学分两个阶段进行。其中,面向中职学生的注册入学工作,在对口单招统招批次录取停止落后行;面向普高考生的注册入学工作,在普通高考统招批次录取停止落后行。具体时光支配如下:

(一)中职学生注册时光支配

第一轮:5月21日至22日

5月21日8:30-17:00,考生网上提交注册申请;

5月22日8:30-12:00,院校审核肯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5月22日13:00-17:00,计算机匹配录取。

第二轮: 5月23日

8:30-11:00,考生网上提交注册申请;

11:30-14:00,院校审核肯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14:30-17:00,计算机匹配录取。

(二)普高考生注册时光支配

省教育测验院于7月26日起,开放注册入学管理平台,考生可随时登录平台查询注册入学试点院校的招生章程、招生筹划、录取要求等相干信息。

第一轮:8月7日至9日

8月7日8:30-17:00,考生网上提交注册申请;

8月8日8:30-9日11:30,院校审核肯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8月9日12:30-17:00,计算机匹配录取。

第二轮:8月10日至11日

8月10日8:30-17:00,考生网上提交注册申请;

8月11日8:30-11:30,院校审核肯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8月11日12:30-17:00,计算机匹配录取。

八、关于招生管理

各有关高职院校和中学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测验招生制度改造的实施意见》,在省教育厅统一引导下,充足认识做好注册入学试点工作的主要意义,全面实施“阳光工程”。

(一)严厉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高职院校和中学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严厉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30个不得”的工作禁令,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高校招生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厉执行各项招生规定和工作纪律,严厉执行《普通高级学校招生违规行动处置暂行措施》(教育部令第36号),切实维护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严正性和威望性。

(二)严厉规范招生宣扬。各高职院校要采用多种有效办法,增强招生宣扬力度,使考生了解、熟习有关政策规定;要科学规范开展宣扬工作,统一宣扬口径,自动、正面宣扬院校专业特色、就业优势以及对考生的奖励优惠政策。严禁高职院校通过虚伪诱骗性宣扬、违规许诺吸引或诱骗考生入学,坚决杜绝一切不规范的招生宣扬行动。

(三)严厉规范招生行动。严禁高职院校避开省教育测验院违规录取考生;严禁录取不符合政策和条件的考生;严禁高职院校雇用在校学生及社会中介机构组织生源并介入注册入学工作;严禁高职院校向中学教师及其他相干人员支付与注册入学有关的任何费用用于组织生源。各有关中学须增强对本校教职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增强对学生申请注册入学的指点,尊敬考生本人意愿,严禁中学教师包办学生注册入学手续;严禁中学教师有偿为院校组织生源,收受高职院校给付的任何费用。如有违规行动,一经查实,严正处置。中学或中学教师参与违规招生的,视其情节轻重及社会影响水平,建议教育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驳或解除教师职务;触犯罪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严厉规范注册程序。各高职院校要认真执行招生政策和录取程序,通过注册入学体系开展注册入学工作,以注册入学体系注册胜利的数据为唯一录取根据。严禁向未正式录取的考生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严禁提前组织学生到校报到;严禁录取未胜利申请注册入学的考生。

(五)严厉规范收费行动。各高职院校要严厉执行国度和省对高校招生收费的有关政策,严厉依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尺度收费,不得擅自增长收费项目和进步收费尺度;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额外费用;不得用预收费的方法提前向学生收费,坚决防止和改正一切不规范收费行动的产生,坚决杜绝因招生收费矛盾引发不稳固因素。对违规收费的高职院校,将严正处置,决不迁就。因违规招生带来的遗留问题由有关院校承担全体责任,并依据情节轻重及社会影响水平,由省教育厅予以全省通报批驳,并削减该校下一年度招生筹划或暂停下一年度加入注册入学试点的资历。

九、其他有关要求

(一)申请注册入学考生档案的树立和移交、思想政治品格考察依照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或对口单招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高职院校如需对申请注册本校的考生进行面试,须提交详细的面试方案和具体实施措施,并报经省教育测验院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三)凡已被各类高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再申请注册入学;凡注册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转入非注册入学的院校和专业学习。

(四)凡被注册入学录取的考生须凭高中或中职毕业证书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请各市、县(市、区)招办(测验院、招考中心)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所辖中学,并配合试点院校做好宣扬、动员工作,确保2018年注册入学试点工作安稳顺利进行。

材质报送地址:江苏省教育测验院高招处普高科。邮政编码:210024,接洽电话:025-83235971,传真:025-83235971,电子邮箱:jsgkzcrx@163.com。

省教育测验院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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